柳州市总工会对“工会法律服务机构建设研究”调研课题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市总工会工作安排,现面向市内各行政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工会法律服务机构建设研究”调研课题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申请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工会法律服务机构建设研究”调研课题(采购项目编号:LX-SHLLB-2025-002)
二、项目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 ,围绕我市工会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总体情况和面临的现实问题困难,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分析,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研究成果, 切实为我市工会法律服务机构建设提供决策参考价值。
三、项目要求
(一)实施期限:2025年12月15日前提交“工会法律服务机构建设研究”课题研究报告正式成果。
(二)经费控制:总经费控制在30000.00元(含税)以内,分二次拨付。课题立项公示并签订委托合同后,拨付1万元作为课题启动经费;课题通过验收后拨付余下经费。不能按期提交研究成果的、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将追回已拨经费。
(三)课题结项成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形式为书面研究报告,字数要求两万字以上,行文须符合学术规范,包括标题、摘要、关键字、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如无参考文献可不列)。所提供研究报告须到学术网站进行查重并提交查重结果报告,查重重复率不高于20%。
四、知识产权
(一)中标方应确保最终提交的项目成果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否则一切后果由中标方承担。
(二)本课题所产生的全部知识产权归柳州市总工会所有,未经柳州市总工会书面同意,中标单位不得擅自使用(包括对外交流、发表、出版等)。
(三)经柳州市总工会书面同意交流、发表或出版的本课题成果及成果转化,应于投稿或呈送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时在稿件(含刊物及其他送审材料等)相应位置注明“柳州市总工会课题研究成果”字样。
五、资质要求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决策咨询机构。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三)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必须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管理机构或行业内违纪或违法行为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课题主笔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书,团队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近三年须参与过社会科学方向决策咨询课题研究工作,并有成果。
2.优先选择熟悉我市工会法律服务机构情况、有较强的研究团队、有较强的法学研究水平的供应商。
3.供应商单位必须建有工会,且工会正常开展工作。
以上特定资格证明材料须递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比选,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八)同一团队不得多次重复参与。
六、递交文件时间、地点
(一)投递文件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不上班),11月5日下午6:00截止。
(二)材料递交部门:柳州市瑞康路5号职工之家525室(柳州市总工会资产管理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2823071。询价部门:柳州市总工会社联部,0772-2833801。
(三)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只接受现场送达,将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递交。
七、递交材料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供应商简介(加盖公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服务费,服务费包含税费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四)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相关调研经验的佐证以及课题组负责人、主笔人相关材料的佐证。
八、比选原则及注意事项
(一)柳州市总工会将根据各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方案,综合考虑价格、质量和服务等因素择优选择,履行审批手续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本次询价经费预算为30000元人民币,如服务供应商报价超过30000元人民币,视为无效报价。
(三)本询价公告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柳州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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