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柳州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法律服务项目经费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柳州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法律服务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5年5月或6月开始(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服务期限一年。
三、项目采购限价:
180000.00元(含税)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配备不少于6人的专业律师团队,负责本次法律服务项目工作。
(二)安排不少于1名律师每周二上午、周四全天在柳州市总工会指定律师值班点值班(如适逢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满第一个工作日)。
(三)安排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年不少于10件,并于案件办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自治区总工会指定邮箱,装订交存柳州市总工会归档。
(四)安排律师通过电话或面谈等形式随时为职工提供咨询服务。根据市总工会需要,参与处理群体性事件或者极端事件。
(五)安排1名律师助理进驻柳州市总工会,按机关行政办公时间常年坐班,提供工会法律及相关工作服务,坐班期间不得处理与工会无关的本所事务,进驻期限一年。本服务的合同到期时,该人员服务未满一年的,关于本项内容的约定条款继续有效,直至其服务期限满一年。负责律师助理的保险待遇,市总工会不另行支付律师助理任何费用。
(六)根据自治区总工会相关要求做好工作台帐记录、整理、统计上报工作。
(七)年底向柳州市总工会上报律师团年度工作总结。
五、询价单位资质要求: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以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注册,且主管机关为柳州市司法局的律师事务所。
(三)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必须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管理机构或行业内违纪或违法行为处罚的。
(五)必须在弱势群体权益维护领域作出过突出贡献,律师事务所或团队律师个人获得过自治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六)必须是执业律师不少于25名,且有10名以上执业年限超过10年的律师事务所。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比选,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八)同一单位(含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比选。
六、递交文件时间、地点:
(一)投递文件时间:2025年5月13日开始至5月19日下午18点截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柳州市瑞康路5号职工之家525室柳州市总工会资产管理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2823071。
采购部门:柳州市总工会社会联络部,咨询电话:0772-2833801
(三)报名方式:将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递交至柳州市总工会资产管理部办公室。
七、递交材料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参加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负责人签字等)。
(三)采购清单报价(含税)。
(四)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五)服务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八、比选原则及注意事项
(一)柳州市总工会将根据各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方案,综合考虑价格、质量和服务等因素择优选择,履行审批手续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本次询价不向未成交方解释落选原因;对未成交方要求说明理由的,均不予受理。
(三)本次询价经费预算为180000元人民币,如服务供应商报价超过180000元人民币,视为无效报价。
(四)本询价公告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柳州市总工会。
柳州市总工会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