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总工会2023年11月困难职工医疗救助公示

来源: 柳州总工会  |   发布日期: 2023-11-15 15:58   

本次共有 12 户符合2023年 11 月困难职工基本生活补贴活动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 11 月 16 日至2023年 11 月 22 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 11 月 22 日前向本单位工会反映,联系人:龙俊,电话:0772-8815000。

单位名称申请人人均实际月收入档案类别家庭人口数发放金额
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韦柳荣680.2深度困难4512
广西方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覃文所1196.6相对困难4796
柳东-柳州市沁原纸业发展有限公司韦启宁970.1相对困难41055
柳东-柳州市沁原纸业发展有限公司李万雄1139.9相对困难51744
柳州恒达巴士股份有限公司韦小华964.6相对困难34751
柳州市儿童福利院工会杨娟1096.5相对困难32775
柳州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邓仿军1030.8相对困难4510
柳州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欧秀莲1006.1相对困难46223
阳和-柳州瑞利机械有限公司潘小贵1240.9相对困难35274
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陈亚坤1276.0相对困难41554
柳州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卓能881.4相对困难595
柳州五星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廖世业389.9深度困难39673

柳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盖章)

2023年 11 月 16 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予建立档案:

(一)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出境(包括港澳台地区)留学的(到东盟国家进行小语种交换学习除外)。

(二)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

(三)在申请前一年或在档存续期间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的(购买车辆后因家庭成员发生重病、其他事故导致家庭收入低于申请职工就业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除外)。

(四)拥有2套(含)以上产权住房(含依照规定可以办理房屋登记的农村住房),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申请职工就业所在地最低住房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农村原有宅基地住房废弃不用,以唯一商品房作为居住用房的,按1套住房认定)。

(五)有2辆车辆,或单台车辆原购置(残疾、患病职工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车辆、普通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除外)价格超过12万元的,或3年内单台车辆购置(残疾、患病职工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车辆、普通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除外)价格超过8万元的。

(六)人均货币财产超过申请职工就业所在地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含)以上的。

(七)因赌博、吸毒致困的(已被证明不再参与赌博和吸毒的除外)。

(八)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