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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职能、科室分工
2010-3-20 10:58:39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行政机构。

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的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核、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或上报的文件。

(三)承办各委、办、局、各基层单位请示及上级转来公文和人民群众来信。

(四)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或办文需要,组织协调有关事项。

(五)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办理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和提案。督促检查各部门及各县(区)对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文件、市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市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执行情况。

(七)收集区内外及本市的重要政务、经济信息,进行调研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领导决策服务。

(八)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反映重要情况,协助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各基层单位向市人民政府反映重要问题。

(九)负责调处应由市人民政府处理的土地、山林、水利纠纷。

(十)负责上级文电的传阅及领导批办事项的办理。

(十一)负责行政事务工作,为市领导工作提供服务。

(十二)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第一秘书科

协助市长联系国防动员委员会、编制、人事、监察、审计等部门。了解和掌握有关部门情况及资料;承办有关部门的请示、报告,处理督办市长批办事项;起草和整理主要领导的讲话稿及调研报告。

(二)第二秘书科

协助对应的副市长联系政府办、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劳动和社会保障、商务、工商、口岸、海关、边防检查站、外事侨务、统计、物价、政务服务中心、法制、机关后勤服务、接待、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投资控股、商贸控股、物流、金融等部门和单位。了解和掌握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情况及资料;起草和整理分管领导的讲话稿及调研报告;承办上述部门和单位的请示、报告,处理领导批办事项。

(三)第三秘书科

协助对应的副市长联系精神文明办、新闻出版(版权局)、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发展研究、档案、保密、台湾事务、出入境检验检疫、地方志、团市委、科协、柳州晚报、文化艺术届联合会、广西工学院等部门和单位。了解和掌握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情况及资料;起草和整理分管领导的讲话稿及调研报告;承办上述部门和单位的请示、报告,处理领导批办事项。

(四)第四秘书科

协助对应的副市长联系规划、建委(房产)、国土资源、市容管理、环保、园林、旅游、人防、地震、住房公积金、拆迁、五项整治以及四城区、区无线电柳州市管理处、邮政、区电信柳州分公司、区移动通讯柳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柳州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了解和掌握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情况及资料;起草和整理分管领导的讲话稿及调研报告;承办上述部门和单位的请示、报告,处理领导批办事项。

   (五)第五秘书科

协助对应的副市长联系教育、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委员会、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民委、食品药品监督、民政宗教、爱卫办、红十字、妇女儿童、侨联、妇联、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残联等部门和单位。了解和掌握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情况及资料;起草和整理分管领导的讲话稿及调研报告;承办上述部门和单位的请示、报告,处理领导批办事项。

  (六)第六秘书科 

协助对应的副市长联系经委、安全生产、科技(知识产权)、信息产业、高新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招商、烟草专卖、供电、工业控股、二轻联社、中小企业担保、园区办、柳州铁路局、总工会、民航柳州站等部门和单位。了解和掌握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情况及资料;起草和整理分管领导的讲话稿及调研报告;承办上述部门和单位的请示、报告,处理领导批办事项。

  (七)第七秘书科

协助对应的副市长联系农业、林业、水利、粮食、扶贫、气象、畜牧水产、农机、供销、处纠、公安、司法、国家安全以及六县、中级法院、检察院、驻柳部队、武警、柳州军分区等部门和单位。了解和掌握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情况及资料;起草和整理分管领导的讲话稿及调研报告;承办上述部门和单位的请示、报告,处理领导批办事项。

  (八)第八秘书科

 负责起草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讲话稿、政府工作报告及政府领导批办事项的综合性文件、公文;负责政府常务会、政府全会及全市性大型会议的准备、组织、会议记录、纪要整理;编辑政府大事记,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政府值班室 

负责政务值班、政务来访接待;承办会议通知、内外通讯联络;负责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安排、公务用车调度;编写值班日志,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文书科

 负责机要文电收发、传阅、清退,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本机关印鉴的管理使用及保密工作,对政府系统各部门的保密工作的指导;上传下发文件的打印、校对、装订、分发,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一)信息科

负责收集、编辑、报送市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网络建设和业务培训;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考核;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专报信息;本机关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应用、培训和维护以及资料室图书、报刊的管理;收集、整理市政府重大活动的图片和声像资料,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二)综合科

负责本机关的人事(含市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劳资、财务、财产管理、后勤事务以及政府领导的行政服务工作。

三、其他事项

市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金融办公室、现代物流推进办公室、园区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市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对辖区内调处“三大纠纷”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和协办;总结交流处理纠纷工作经验,进行法制教育,做好宣传防范工作,完成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三大纠纷”案件。市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科。

(二)市政府督查室

市政府督查室主要职责:办理人大议案、意见、建议及政协提案;负责对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办事项和其他需要催办落实事项的督促检查、情况反馈。市政府督查室内设督查科、督办科。

(三)金融办公室

市金融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调研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提出运用各种资本融资手段支持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对我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2、研究分析金融运作情况,提出营造良好金融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会同人民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研究拟定我市金融业发展规划,推进柳州金融体系的完善、发展;促进柳州金融业的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支持金融机构的综合改革;推进金融诚信系统建设,构筑良好的信用环境。

3、研究分析我市存在和潜在的金融风险,建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机制,组织协调我市金融风险的处置工作;研究制定优化金融市场环境、建立金融安全区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构建金融机构与企业的信息沟通平台,促进银企合作。

4、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组织协调在柳金融机构及金融业务的清理整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协调各有关部门完善反洗钱、反假币工作机制。

5、研究拟定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规划和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负责拟上市企业发行股票的初审工作,指导企业做好企业上市的申报工作;协助有关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跟踪监测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债券等再融资工作和购并、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负责产权交易工作中有关金融政策的指导和协调;协调企业债券发行工作。

6、负责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柳州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组建和管理柳州市风险投资基金,协调指导全市风险投资工作。

7、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监管信用中介机构。组织协调柳州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

8、负责联系驻柳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加强与境内外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联络和信息交流;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协调、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为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负责对柳州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业绩的评价。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现代物流推进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和措施,组织制定我市物流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扶持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贯彻和推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现代物流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我市(地方性)现代物流标准和现代物流产业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全市物流园区及重大物流项目的规划审查、联合审批和协调服务;协助和指导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协调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融资问题;建立柳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备选库,编制财政资金对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投向、分配和扶持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国家、自治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扶持资金,检查物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落实和实施情况;

4、制订并组织实施我市产业领域、服务领域试点企业培育扶持方案(计划)。协调落实扶持政策,指导和帮助示范企业提高物流管理、技术应用、专业化服务与经营水平,带动全市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

5、整合物流资源,推动传统运输、仓储、流通企业加快存量资产重组,延伸服务功能,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

6、协助统计部门开展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的统计、调研和综合分析工作,推动现代物流信息网络化建设。

7、组建物流行业协会,指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培育和规范物流市场。

8、筹建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咨询委员会,负责召集咨询委员会会议,为重大政策的出台及重点物流项目、重点物流企业的认定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决策依据。

9、负责组织召开发展现代物流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及对外联系工作。

10、普及现代物流知识,并负责人才培训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园区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园区建设的政策、法规,组织实施自治区、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园区建设的各项决议、决定。

2、研究制订促进园区发展的扶持政策,监督检查各园区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决议和决定的情况;协调处理各园区开发与建设中涉及的重大政策性问题。

3、研究和制订柳州市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统筹各园区的招商和对外宣传工作,防止园区间的无序竞争。

4、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柳州市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制订柳州市园区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整合园区资源,合理定位各园区功能,拓展园区发展空间,防止重复建设。

5、统筹用地指标分配;统筹协调园区征地拆迁工作,协调处理征地拆迁中的重大问题。

6、建立柳州市园区专项扶持资金项目备选库;组织申报自治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督促检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的落实和实施情况。

7、协调处理园区建设、发展过程中涉及园区间、园区与各县区及相关部门之间的问题。

8、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有关园区建设、发展及产业发展的政策和信息,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报市人民政府。

9、履行市委、市政府授权的其他管理职责。

(六)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承担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重大情况和动态,接收和办理向市人民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与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联络畅通,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2、督促检查和落实市人民政府有关应急决定事项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承办和处理市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3、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应急方面事宜,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建议。

   4、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负责市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5、协助处理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宣传培训等工作。

   6、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