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总工会文件
柳工字〔201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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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县总工会、各城区工会、各产业(行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柳东新区工会、阳和工业新区工会、各基层工会:
2012年是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20周年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10周年。组织开展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工会帮扶工作在新的历史阶段实现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上级工会的统一部署,市总工会决定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全市工会中开展“心系职工情,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柳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参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准确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格局,通过送温暖活动,继续做好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加大维权力度,努力满足广大职工多元化需求,把广大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共同奋斗。
二、活动时间
2011年12月中旬至2012年春节前。
三、主要内容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送温暖活动期间,要根据不同群体的情况,采取多种途径,努力推动和帮助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解决企业和困难职工的实际问题。各级工会要结合全总、区总提出的“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要求,以送温暖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基层和职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一是深入到改制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了解企业的困难状况和成因,与企业共商发展之策。二是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中,详细了解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掌握最新的困难职工底数,完善困难职工档案,为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和帮扶救助提供重要依据。三是深入到基层和困难地区,全面了解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职工群众的反映和企盼情况。各级工会要根据走访情况制定送温暖活动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送温暖活动,解决好各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二)高度关注农民工群体,通过开展“四项帮扶行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两节”期间,各级工会要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特点和需求,集中力量开展“四项帮扶行动”。一是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各级工会要加强与劳动、公安、建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治理企业拖欠工资和欠薪逃匿等问题,举办现场接访和清欠援助专场活动,确保广大农民工返乡前及时拿到工资。二是广泛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服务行动。充分发挥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律师团作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因裁员、欠薪、断保等引发的劳动纠纷。三是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各级工会要与铁路、交通等部门沟通协调,通力合作,通过组织包专车、专列、专机,办理农民工团体票等多种措施,帮助农民工平安有序返乡。四是对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一线职工和农民工进行走访慰问行动。各级工会通过赠送年货、开通免费春节拜年电话、共进年夜饭、组织文艺联欢演出等活动,在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的基础上,重视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他们的节日文化生活。
(三)多措并举,努力提高工会帮扶效能。各级工会要根据困难职工不同的致困原因,积极探索各类困难专项救助措施,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实施生活保障专项救助。对政府救助政策暂时覆盖不到的低保边缘户、已经覆盖但仍然十分困难的低保户以及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等三类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专项生活救助,发放生活必需品,提供生活补贴。二是实施医疗专项救助。对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医疗费自费过多的家庭进行专项救助,赠送购药卡、药品和医疗补助金。三是实施教育专项救助。以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为对象,对他们提供上学和生活补贴等服务。四是实施就业专项援助。以就业困难职工家庭、失业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为对象开展专项就业援助。以工会职业培训和介绍机构为依托,通过举办就业招聘会,以送岗位、送培训和扶持创业等方式提供就业服务。五是实施专项心理疏导。以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为对象,通过职工心理咨询窗口和热线电话,帮助职工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
(四)不断丰富服务内容,竭诚为先进模范和广大职工群众提供多样化服务。各级工会要因地制宜,不断丰富帮扶工作的内容,努力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为劳模和广大职工提供多样化服务,推动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一是坚持开展对先进模范人物的走访慰问。通过上门服务、保健义诊、座谈联谊、休假旅游等方式,体现组织的关怀。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送温暖活动。充分发挥工会文艺团体和文化宣传阵地的作用,为劳模和广大职工送电影、送文艺演出,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为广大职工会员提供优质家政、婚介、养老等生活服务。依托爱心超市、工会职工服务热线和网上商城等平台,联合社会力量,开展“两节”优惠生活服务。四是帮助青年职工科学地规划职业生涯。充分发挥职工书屋作用,开展知识竞赛、读书会等活动,提供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和成长的平台,引导青年设计自己的职业生涯。五是推动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开展生活后勤保障达标活动,促进实现体面劳动。六是督促企业加强有毒有害、高温高压等特殊工种岗位的劳动保护,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
四、市总慰问组的活动安排
市总工会拟在12月中下旬举行“柳州市总工会2012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启动仪式”,对送温暖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几项具体要求
(一)全市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2012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做到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周密实施,多方筹集资金,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宣传,注重工作实效,确保送温暖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各级工会在开展送温暖活动中,要做到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柳州市党代会精神相结合;与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推进落实“两个普遍”工作相结合;与促进工会帮扶工作和帮扶中心建设不断拓展帮扶范围、完善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水平,实现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全面掌握本地、本单位困难职工数,及时录入“全国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真正实现动态管理。
(三)各县(区)工会要严格按照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管理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下拨给各县(区)2011年度的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春节前须用完,不得节余),并认真进行监管。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
(四)各县(区)工会在送温暖过程中,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职工群众,注意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务求实效。
(五)各县(区)工会要于
(联系电话:0772--2814212,传真:0772--2807076)
附件:1、送温暖工程统计表
2、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统计表
柳 州 市 总 工 会
主题词:工会 保障 送温暖活动 通知
抄报:自治区总工会,柳州市党委,柳州市人民政府
柳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印发
(共印4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