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Flash动画,因为某些原因,不能正常显示,你可以下载最新的FLASH播放器,来观看动画。
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 柳工办字〔2011〕39号——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11-28]
- 柳工办字〔2011〕38号——工会系统工资集体协商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11-28]
- 柳厂开办〔2011〕3号——开展“厂务公开巡视月”活动的通知 [11-4]
- 柳工办字〔2011〕32号——关于举办工会干部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8-24]
柳工字〔2009〕47号——关于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0-3-13 10:44:1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
柳州市总工会文件
柳工字〔2009〕47号
━━━━━━━━━━★━━━━━━━━━
关于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总工会、各城区工会、各产业(行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柳东新区工会、阳和工业新区工会、各基层工会:
近日来,我市范围内普降暴雨,预警信号不断升级,给部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了确保我市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职工群众队伍的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迅速行动起来,密切关注、关心受灾的企业和职工,做好抗洪救灾、帮扶受灾职工工作。现就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会要密切关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柳江汛情公告,提高警惕,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准备。
二、各级工会要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防汛抗洪期间工会干部必须坚守岗位,随时听从工作调遣。
三、各级工会要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本企业受灾职工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积极开展救灾和帮扶活动,将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关爱送到职工群众中间。
四、请各级工会随时将受灾企业、职工的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联系电话:2814212 2827524(传真)
柳 州 市 总 工 会
2009年7月6日
主题词:保障 抗洪救灾 通知
柳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二00九年七月六日印发
(共印200份)
[关闭本页]
主办:柳州市总工会 版权所有 桂ICP备 05011449号
地址:柳州市瑞康路5号 邮编:545001 电话:0772-2825331 传真:0772-2827524
投稿E_mail:sqytaw@163.com 维护E_mail:wh@lzzgh.org 技术支持:思普网络
地址:柳州市瑞康路5号 邮编:545001 电话:0772-2825331 传真:0772-2827524
投稿E_mail:sqytaw@163.com 维护E_mail:wh@lzzgh.org 技术支持:思普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