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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伯纯书记在全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3-12 11:59:29     来源:

全区工会共青团妇联

工作会议文件之一

 

在全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曹 伯 纯

 

(2006年4月12日)

 

同志们:

    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会议,其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我区工青妇工作,分析工青妇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研究如何加强和改善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新世纪新阶段工青妇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为推进富裕广西、文化广西、生态广西和平安广西建设,激发活力、凝聚力量,发挥作用、作出贡献。为了开好这次会议,年初,自治区党委就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桂发[2003]13号)文件情况进行了调研。最近,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又专门听取自治区工青妇工作汇报,研究我区工青妇工作有关问题。

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做好新世纪新阶段工青妇工作的重大意义

     工会、共青团、妇联是党领导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工青妇工作,把它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群众观,通过群众组织做群众工作,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一大政治优势。

     这些年来,自治区党委十分重视工青妇工作,切实加强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党对工青妇工作领导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措施。特别是自治区党委制定出台了桂发 [2003]13号文件以后,全区各级党委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工青妇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有力推动了工青妇工作的开展。各级工青妇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切实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在组织群众性的建功立业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高群众整体素质,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成就中,也凝结着广大工青妇工作者的心血和奉献。自治区党委对工青妇工作是满意的。

    当前,我区与全国一样,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各类社会组织结构和社会群体分布出现新情况,职工、青年、妇女群体的总休构成、价值取向、社会经济地位也在发生新变化,党的群众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随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四个广西”建设,对工青妇工作也提出了许多新任务新课题。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我区工青妇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是:有的党政领导干部对工青妇工作认识不足、领导不力;有的工青妇组织受陈旧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的影响,开拓创新精神不强;工青妇组织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工青妇基层组织建设以及阵地建设等方面也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情况说明,当前我区工青妇工作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各级党委和工青妇组织要正视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积极探索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工青妇工作的新规律和新途径,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世纪新阶段工青妇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工青妇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我们党始终坚持和强调党的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始终重视和发挥做群众工作的政治优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在于执政为民,我们党致力于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最终目的在于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开展群众工作的棍术目的也在于此。工会、共青团、妇联在代表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好工青妇工作,有利于不断提高工人阶级、广大青年和劳动妇女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他们的劳动技能和创造才能,充分展示他们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中的强大力量;做好工青妇工作,有利于大力弘 扬工人阶级、团员青年、新时代妇女的政治品质和创造精神,保持工人阶级的先进性,激发青年群众的活力,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推动先进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好工青妇工作,有利于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总体利益与具体利益的关系,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工青妇工作,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需要。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执政后必须不断解决的一个重大历史性课题,就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这就要求我们在考虑和处理一切问题时,要从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自觉地按照执政党的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处理好党同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正在发生重大和深刻变化,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企图利用他们那一套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影响我们;国内外各种政治势力与我们党争夺群众、争夺青年、争夺阵地的斗争十分激烈;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也不可避免地带来社会阶层和群体结构的新变化,引起利益关系的较大调整,使得人民内部矛盾数量增多、处理复杂。工青妇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群众思想脉搏的重要渠道,也是党协调各方的重要途径。做好工青妇工作,必将大大促进党的群众工作的有效性,大大增强我们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大大增强我们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从而不断巩固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

    (三)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工青妇工作,是深入推进“四个广西”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党所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是人民群众参加的、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伟大事业。人民群众中始终蕴藏着无限的创造力,是推动历史前进的主体力量。回顾我区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各级党组织团结带领人民群众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奋斗史。当前,我区已进入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自治区党委明确提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全力推进以建设富裕广西、文化广西、生态广西和平安广西为中心内容的和谐广西建设,加快推进广西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实现这一奋斗目标,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把全区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凝聚全区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也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加强党的群众工作,更好地发挥工青妇的“主力军”、“突击队”、“半边天”作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是推动各项事业向前发展的基本力量,在他们之中,蕴藏着巨大的创造能量,积蓄着丰富的聪明才智,储备着多种多样的人杰才俊。推进我区加快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做好新世纪阶段的工青妇工作,是提高群众思想道德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一方面取决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体制机制,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当前我区经济社会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工人阶级队伍迅速壮大,越来越多的进城务工人员转化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越来越多的农民转移到二三产业或转化为城市居民;社会群体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工人阶级中知识分子比重大为增加,职工队伍中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占一半以上,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己经成为社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扩大,一部分群众生产生活遇到困难;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发生很大变化,群体内部的阶层分化日益明显,利益诉求日趋多样。职工、青年、妇女队伍构成的发展与变化,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的多样与交融,利益主体、利益格局、利益关系的调整与磨合,既给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新鲜力量,又给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重大课题。做好工青妇工作,进一步加强最基层的群众工作,不仅有利于动员广大群众为加快发展作贡献,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教育引导群众,理顺思想情绪,把各种社会矛盾解决好;有利于整合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各种力量良性互动,营造齐心协力求发展、万众一心保稳定的良好氛围,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共谋发展的生动局面。与此同时,随着开放的扩大和市场的发展,一些腐朽没落的文化思想、价值观念趁虚而入,出现了不少是非混淆、黑白颠倒、美丑不分、善恶不辨的思想观点和社会现象,人们的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应该受到格外重视。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倡导良好的道德风尚,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加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职工、青年、妇女在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良好风尚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和特殊作用。加强工青妇工作,有利于充分运用群众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中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帮助群众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工青妇在和谐广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工青妇组织历来是我们党最忠诚、最得力的助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工青妇工作的一个基本立足点。各级工青妇组织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中心任务,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动员组织起来,为实现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目标,推进和谐广西建设,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一)要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发展是第一要务,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所在,也是凝聚人心、集聚力量的重要途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职工、青年、妇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也是由这一矛盾引起和派生出来的,归根到底要靠发展来解决。工青妇组织要充分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为广大职工、青年、妇女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搭建平台,提供服务,调动创业热情,激励建功立业,用投身发展来展示风采,用推进发展来激发活力。当前工青妇工作围绕中心,最重要的是要围绕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结合各自特点,选好切入点,找准着力点,发挥优势和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围绕深化企业改革和搞好经营管理,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职工技能比赛、建设“模范职工之家”等活动。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帮助职工提高劳动技能,以适应科技进步、结构调整、市场竞争和就业的需要。各级共青团组织要从青年特点出发,广泛开展“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青工比武”、“服务青年增收成才行动”、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青年志愿者行动等。各级妇联组织要根据不同领域妇女工作的特点,深入开展“双学双比”、“双合格”、“巾帽文明岗”创建等主体活动。通过开展各类有特色、有新意、有实效的活动,把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调动起来、凝聚起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要努力做好教育引导群众的工作。教育群众、凝聚力量,是工青妇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各级工青妇组织要坚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进一步教育群众、引导群众,通过有力的宣传教育,把群众的思想统一起来,把力量凝聚起来。要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文化科技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和文化素质,引导职工、青年、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真正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当前要突出抓好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把树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要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妇女认莫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坚持“八荣八耻”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基本要求,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教育,比如工会开展的评选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职工文明礼仪行为规范”、“知荣辱,树新风,做文明诚信的职工”等活动;共青团开展的“我与广西同发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民族精神代代传”等活动;妇联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文明家庭建设相结合、与树立各类先进妇女典型相结合、与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相结合等,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实践者,积极促进良好道德风气的形成。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广泛开展志愿者行动。群众团体对群众要充满爱心,要高举爱心旗帜,发扬中华民族的爱心传统,逐步形成自己的爱心文化,坚持不懈她实施爱心行动,努力为困难职工、青年、妇女帮扶解困。要动员职工、青年、妇女参与诚信社会建设,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建设水平。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根据职工、青年、妇女的不同情况,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和创新性;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既要以理服人又要以情感人,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要把提高群众整体素质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提高群众整体素质是职工、青年、妇女在各项事业中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也是工青妇组织的一项基本任务。各级工青妇组织要围绕实施“人才强桂”战略,把提高群众整体素质作为长期重要任务来抓。要以增强就业能力为抓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满足职工、青年、妇女全面发展需要的教育培训体系,引导职工、青年、妇女树立终身学习、自主提高的观念,加强文化和技能培训,特别要注重对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要大力培养开发职工、青年、妇女人才资源,进一步纳入工作计划,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培育、聚集和扶持优秀人才,为他们脱颖而出铺路搭桥,营造有利于人才健康成长、施展才干的环境。积极组织各类人才培养开发工作,比如工会开展的“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学习型职工”活动等,激励广大职工争当知识型职工、技能型职工;共青团开展的青工创新创效、青年星火科技带头人、企业青年职业培训计划等;妇联开展的“女性素质工程”、女性科扶致富、女性成才工程等,促进更多的优秀职工、青年和妇女人才涌现出来,带动群众整体素质提高。

(四)要突出维护群众权益的基本职能。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的工作宗旨,也是工青妇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能。竭诚为广大群众服务,是工青妇组织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的重要基础,也是工青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青妇组织要围绕各自所代表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切实履行职责,努力为党分忧、为民解愁。要抓源头维护。维权工作要关口前移,代表各自所联系的群众参与人大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参与党委、政府政策规章的制定。同时要通过建立维权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有关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等活动,促进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从源头上;总体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抓具体维护。维权工作必须重具体、抓细节、办实事。群众利益有棍术利益和具体利益、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之分。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就要引导群众正确处理这种利益关系,在维护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同时,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入手,切实维护群众的具体利益。要从具体的事做起,从当前的事做起,从能够做的事做起,切实解决好就业保障、劳动保护、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解决好拐卖妇女儿童、家庭暴力、雇佣童工等问题,把维权工作做细做实。要抓规范建设。把建立完善维权机制作为着力点,扎实推进维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法制化,提高维权质量,增强维权实效,引导和保障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三、提高能力,增强活力,进一步加强工青妇组织自身建设

     工青妇组织是做群众工作、社会工作的,这就对其自身建设,对其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工青妇组织要适应时代要求,根据新任务需要,围绕提高能力、增强活力,与时俱进、求实创新,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探索推进工作向前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群众发展需求相贴近、与群众工作规律相吻合的体制机制、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形成开放型、务实型、社会化、群众化的工作格局,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和能力,增强工青妇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一)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工青妇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工作的各个领域,体现在自身建设的各个方面,不断增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举旗帜、走正路,坚定不移跟党走,牢牢把握工青妇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要通过工青妇内党组织的活动和共产党员的模范作用,使党的主张经过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民主程序,成为各自组织的决议和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头脑清醒、明辨是非,立场坚定、站稳脚跟,坚决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防止任何企图摆脱或削弱党的领导的倾向。

(二)要不断健全工青妇基层组织网络。工青妇基层组织是工青妇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事关党的群众工作的覆盖面,事关党的阶级基础和党的群众基础。要针对当前社会群体变化快、流动大的特点,积极探索更具有广泛性、开放性、灵活性和群众性的工青妇组织网络,不断扩大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把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纳入各自群团组织的网络体系之中,切实把所联系的群众都联系起来。根据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工会的原则,依法在企业事业和机关等单位建立健全工会组织,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或将其归属其他部门管理。抓好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工作,实行改制、重组的企业,其工会组织要同步进行重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工会组建和工会工作,重视和加强乡镇、街道的工会工作。根据社会经济结构和青年群体分布的变化,及时调整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加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城市社区和民办学校建团的步伐。加强党政机关团组织建设,配备专(兼)职团干部。机关、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妇女工作委员会,加强乡(镇)妇联、村级妇代会建设,认真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有适当的名额。加强街道妇联、社区居委会妇代会建设。

(三)要扎实推进工作创新。工会、共青团、妇联有特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这就是通过适合自身特点、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种活动,凝聚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智慧和力量,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通过特定的活动载体,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是工青妇组织区别于党政部门的显著特点,也是工青妇工作的特色所在。各级工青妇组织要适应时代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扎实推进工作创新,努力在富有时代特征、体现地方特色、显示群团特点上找到工作创新的突破口,进一步增强工作活力。要创新工作思路,使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要求,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在"党政所需,群众所盼,工青妇所能"上精心谋划工作思路。要创新工作机制,防止群团工作行政化、机关化倾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建立开放型、务实型的群团工作新机制和社会化、群众化的群团工作新格局。要创新工作载体,认真总结这几年我区广泛开展的各类活动载体,坚持把服务寓于活动之中,把科学管理引入运作过程,深化内涵,丰富形式,扩大成果,创新一批扎根群众、影响社会、推动发展的活动载体,打响服务群众的品牌。

(四)要增强工作能力和活力。群众工作是横跨许多领域、涉及众多学科的综合性工作,群众工作干部既要乐于做群众工作,具有密切联系群众,真诚服务群众的政治素质,又要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基本的工作经验和一定的业务能力。这就要求工青妇组织必须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同时,工青妇工作是做群众工作的,没有活力,就没有创造力,也就没有凝聚力。要切实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重点是要在代表、代言上下功夫,努力提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能力;在动员、引导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激发群众创造活力的能力;在宣传、疏导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在合作、配合上下功夫,努力提高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在协同、协作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切实把所联系的群众紧紧地团结凝聚在党和政府的周围。要保持干事创业激情。在群团岗位工作的干部要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造,甘于奉献,拿出热情和智慧为党的工运、青运、妇运事业而奋斗;要乐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利用社会资源,借助社会力量,把工青妇工作做出成效,做出水平,努力成为“社会活动家”。要切实转变作风。群众工作与党政工作有很大的不同,群众工作重思想和感情沟通,套用行政方式效果不会好,会失去自我特征和本来面貌。同时群众工作最忌形式主义。各级工青妇组织要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用适合自己的方式做工作,用群众最容易接受的方式去做工作,用群众最熟悉的语言去说话,成为最理解群众的人,最受群众欢迎的人。

四、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努力形成各方支持工青妇工作的良好格局

    加强和改进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是做好工青妇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原则,根据当前我区群众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切实加张和改进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努力推进我区工青妇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我们党执政的地位,决定了党在掌握国家政权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决定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基本职能。工青妇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工青妇组织作为党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协调各方中的重要一方。各级党委要从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全局高度,把工青妇工作放到党委工作的大格局中通盘考虑,放到我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布局中规划部署,真正摆到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切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在政治原则上把关,抓根本、把方向,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指导工青妇组织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好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要在发挥作用上重视,始终信任、一贯支持,保护、引导和发挥好工青妇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让他们围绕大局开展工作,在建设“四个广西”中担当重任,发挥作用,作出贡献。要在具体工作上放手,强调总揽不包揽,加强指导不干涉,组织协调不 取代,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增强工青妇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创造一个党群协调一致、工作各展其能的生动局面。

    (二)要健全党委领导工青妇工作的有效机制。制度机制对于党委加强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远的保障作用。各级党委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坚持原有好的制度、好的做法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和形成党委领导工青妇工作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和推动工青妇工作健康持续发展。要着眼“抓大事、议大事”,建立健全党委定期研究工青妇工作制度,分析研究工青妇工作态势,把握新形势下工青妇工作的特点规律,结合实际提出各个时期工青妇工作总的目标、任务、要求。要着眼“理顺关系、畅通渠道”,建立健全政府联系工青妇工作的制度,规范和落实各方协调解决工青妇工作问题的责任要求、措施办法。各级党委在研究提出涉及职工、青年和妇女切身利益和有关群众工作的重大决策时,要充分听取工青妇组织的意见。各级政府在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有关政策措施时,要征求工青妇组织的意见。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文持工青妇组织充分发挥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要建立健全以党建带动工青妇建设的工作机制,把工青妇基层组织建设与基层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打牢工青妇工作基础。要建立健全工青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协作机制,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帮助解决有关问题,整合工青妇组织各自优势,增强党委开展群众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建立健全工青妇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和监督检查机制,对工青妇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努力提升工青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要切实加强工青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造就一支善于做群众工作、深受群众信赖的工青妇干部队伍,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工青妇的领导、推动工青妇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工青妇的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配齐配强工青妇领导班子,培养和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高素质的工青妇干部队伍。要建立健全工青妇组织民主参政议政制度。市、县 (市、区)、乡镇工青妇党员主要领导进入同级党委任委员,党委有关会议应吸收工青妇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要按要求提高职工、青年、妇女代表在各级人大、政协委员中的比例,特别是要抓住今年换届的契机,在各级领导班子中按规定配备好年轻干部和妇女干部。要落实工青妇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领导人员的协管制度,加大工青妇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建立培养选拔工青妇干部的工作机制,将工青妇干部培训纳入全区于部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工青妇干部转岗流动机制,将工青妇干部交流纳入整个干部交流体系,进一步加强工青妇干部与党政干部的交流。选派干部挂职,要考虑工青妇干部培养需要。要通过群众公推等有效方式,及时发现优秀的工青妇干部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关心工青妇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有关待遇,努力优化和创造使工青妇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使工青妇组织成为培养和输送优秀干部的重要基地。

    (四)要努力营造多方支持工青妇工作的良好条件。工青妇组织上接受党的领导,下联系着广大群众,工青妇工作需要方方面面、上上下下来关心支持。各级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整合力量,从创造条件、政策制定、参与渠道等方面支持工青妇工作,为工青妇组织开展活动搭建好工作平台。各级人大要加强维护各类群众合法权益的立法和执法监督。各级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多征求工青妇的意见建议,多为工青妇组织排忧解难,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要把职工、青少年和妇女儿童的公共活动场所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鼓励社会投入,加强资源整合,实行资源共享。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工青妇组织和职工,青年、妇女的力度,讴歌先进人物,推广先进典型,弘扬时代精神,激发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工青妇工作,努力为工青妇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其他群众组织、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要与工青妇组织呼应配合,努力营造支持工青妇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党委总揽、各方文持、群团努力、社会参与”的工青妇工作良好格局。

     同志们,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积极作用,事关全局,意义深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努力推动我区工青妇工作不断发展,团结和带领群众不断前进,为推进“四个广西”建设,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