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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奇葆副书记在全区工青妇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10-3-12 11:56:49     来源:

全区工会共青团妇联

工作会议文件之二

 

在全区工青妇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刘  奇  葆

 

同志们:

     全区工青妇工作会议就要结束了。上午,自治区党委曹伯纯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区工青妇的工作成绩,深刻阐明了做好新形势下工青妇工作的重大意义,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青妇工作的领导,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提高工青妇工作水平提出了要求。会上八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下午,大家联系实际,进行了认真讨论。这次会议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开得很成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传达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实际、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区工青妇工作新局面。

    下面,我着重就贯彻曹书记的讲话精神,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是党加强对群团工作领导的重要方式

    职工、青年、妇女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突击队和“半边天”,工会、共青团、妇联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先进青年和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时期,在党的领导下,工青妇组织始终发挥着独特作用。在现阶段,工青妇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党的事业,密切联系职工、青年和妇女,把广大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共同努力奋斗。我们党与工青妇组织的特殊政治关系和共同使命,决定了工青妇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部分,工建团建妇建同党建紧密关联在一起,在加强党的建设的同时,必须重视抓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建设。加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是党加强对工青妇领导的具体方式,是巩固和扩大党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的重要措施,也是新时期党建工作时内在要求。

    当前,我区已进入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富裕广西、文化广西、生态广西、平安广西建设,实现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目标,工青妇组织肩负着光荣使命,担当着重大责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区各级党组织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整体格局,以党的建设带领和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建设,做了积极的探索,创造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还没有形成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党建带动工建团建妇建的作用不够明显;有的群团领导班子不够健全,对工青妇干部的使用和培养工作不够落实;在农村、社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领域,有关群团的组织建设还比较薄弱等。各级党委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坚持党建和工建团建妇建一起抓,通过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切实提高工青妇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工青妇组织始终保持蓬勃生机与活力。

二、明确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的领导,通过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带动工青妇组织的思想、组织、班子、队伍、作风建设和工作发展,不断优化工青妇组织的工作条件,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为推进“四个广西”建设,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我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的目标任务,主要是要普遍达到“五个好”的要求,即:有一个政治素质好、深受职工、青年、妇女信赖的好班子;有一文充满活力、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好队伍;有一批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照顾职工、青年、妇女特点的好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健全规范的好制度;有一系列促进工作开展的好保障。经过努力,逐步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基层组织体系,构建创新发展能力更强,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程度更高的组织运行机制,推动工青妇各项工作上新水平。

    为了推动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健康发展,工作中要注意把握这样几条原则:一是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通过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使党与工青妇组织、党与职工、青年、妇女的联系更加密切,党在新时期执政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更加巩固,工青妇的工作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二是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职工、青年、妇女服务。服务大局,就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服务职工、青年、妇女,就是要根据他们各自的特点开展活动,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三是要实现基层党建和工建团建妇建的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就是要通过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带动工青妇组织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通过加强和改进工建团建妇建工作,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要以改革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坚持与时俱进,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创造新鲜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和工青妇建设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要着重在“带”上下功夫

    搞好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根本在“建”,关键在“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的要求是,要把工建团建妇建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党建的过程中,直接带领和推动工建团建妇建,切实做到 “六带一优化”,即通过带思想建设、带组织建设、带班子建设、带队伍建设、带作风建设、带工作发展,优化工作条件,不断提高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的水平。

(一)带思想建设,加强党对工青妇组织的政治领导。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把握工青妇组织的政治方向,始终带领工青妇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职工、青年、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各级工青妇组织要在党组织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多种形式,做好职工、青年、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当前特别是要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职工、青年、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带组织建设,巩固和健全工青妇基层组织。各级党组织对同级工青妇的组织建设有直接领导责任。要从实际出发,灵活设置工青妇的基层组织,不断扩大工青妇的基层组织覆盖面。要积极探索新的组织运行机制,引导和鼓励工青妇组织发挥各自优势,不断创新载体,把科学管理导入运作过程,把服务寓于活动之中,体现活力、凝聚群众,要突出重点工作领域,及时调整工青妇的基层组织设置,特别是在在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科技开发区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较为集中的地方,统筹推进工建团建妇建工作,拓展新的领域,延伸工作手臂。

(三)带班子建设,强化对工青妇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工青妇的领导班子建设,按规定配齐、配强工青妇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特别是要把那些乐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各级工青妇领导班子中。要重视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和妇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做好工青妇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和机关中层干部的培养输送工作,及时安排好交流和转岗,不断把优秀年轻干部输送到工青妇组织中来。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解决好工青妇干部的政治、工作等待遇问题。

(四)带队伍建设,增强工青妇干部队伍的活力。各级党组织要把工青妇组织的“推优”工作纳入到党员发展工作规划,党组织要做好与发展职工、青年、妇女党员的衔接工作,凡经工青妇组织推荐的入党培养对象,党组织应及时列入考察计划,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各级党组织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和帮助工青妇组织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对工青妇人才工作的领导,将工青妇人才工作纳入党政人才工作的统一规划,重视对优秀职工、青年、妇女的培养教育,积极做好各类人才的推荐工作,促进更多优秀职工、青年、妇女人才脱颖而出。

(五)带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工青妇干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凤。各级党组织要影响和带动工青妇组织继承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谦虚谨慎等优良传统和作风。要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教育引导工青妇干部培养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树立良好的形象;指导监督工青妇的各级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申制,努力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干事创业、团结协调、敢于负责、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各级工青妇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克服机关化、行政化的倾向,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手段,提高工作水平。

 (六)带工作发展,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积极作用。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工青妇组织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独特作用。要把工青妇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规划和目标管理。要支持工青妇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条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支持工青妇组织依法维护职工、青少年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要认真听取工青妇组织的意见,充分调动工青妇工作积极性。要根据有关要求,从实际出发,合理设置有关工青妇事务的工作机构。工青妇组织要主动将有关的工作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在联系和引导职工、青年、妇女方面的作用,协助政府管理好相关事务。

(七)优化工作条件,为工青妇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证。各级党组织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整合资源、整合力量,从创造工作条件、制定相关政策、形成参与渠道等方面,支持工青妇工作,为工青妇开展活动搭建工作平台。要把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建设具有各自特色的活动阵地。要保障工青妇组织的必要经费,为工青妇组织开展活动提供相应条件。

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的工作机制

    加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需要党组织与工青妇组织密切配合、共同努力。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的工作水平。

第一,建立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土作目标责任制。要把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纳入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格局,建立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饵目标责任制,做到统一部署规划、统一配置力量、统一检查指导、统一考核验收,实现工建团建妇建与党的建设同步展开。党委组织部等职能部门要制定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的实施方案,提出指导性意见,研究具体措施,及时帮助解决有关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二,建立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各市、县 (市、区)要建立由组织、宣传、统战、党校以及工青妇等部门参与的领导协调机制,召开协调会议,统一协调处理以党组织与工青妇组织建设为重点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建立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制度。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等,形成规章,坚持执行,扎实持久地推进工青妇工作。要加强对带建工作的督促检查,把各级党组织加强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作为考核党组织领导班子实绩的内容。要树立一批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同志们,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是新形势下各级党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希望大家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探索,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的新成绩,为推动我区工青妇事业、加快广西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