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Flash动画,因为某些原因,不能正常显示,你可以下载最新的FLASH播放器,来观看动画。
站内搜索:
专题推荐
更 多 >>
首页 >> 机关建设 >> 正文
字体大小[ ]
柳工党字[2008]2号--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的通知
2010-3-13 11:11:47     来源:

中国共产党

柳州市总工会机关委员会文件

 

柳工党字〔2008〕2号

━━━━━━━━━━ ★ ━━━━━━━━━━

 

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中共柳州市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柳发〔2008〕7号)精神,进一步在市总机关营造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现决定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习活动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包括市总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小组成员、市总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总机关中层正、副职干部和市总二层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   学习活动方式

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市总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动员会及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已在2008年2月27日完成。第二次中心组学习时间定于2008年3月19日下午,学习方式为个人自学。第三次中心组学习时间定于2008年3月26日下午,学习方式为集中学习。

三、   学习活动要求

(一)在集中学习时,由市总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小组副组长指定发言人员,发言人员要求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发言提纲,其他人员围绕大讨论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主题展开讨论。

(二)参加人员重点围绕市委提出四个方面问题,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和所分管业务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理论性文章或学习心得体会,并于4月18日前交市总办公室。

附:市总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参加人员名单

 

 

 

 

                    中共柳州市总工会机关委员会

                        200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