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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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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党字[2008]2号--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的通知
2010-3-13 11:11:47 来源:
中国共产党
柳州市总工会机关委员会文件
柳工党字〔2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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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中共柳州市委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通知》(柳发〔2008〕7号)精神,进一步在市总机关营造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现决定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习活动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包括市总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小组成员、市总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总机关中层正、副职干部和市总二层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 学习活动方式
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市总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动员会及中心组第一次集中学习已在2008年2月27日完成。第二次中心组学习时间定于2008年3月19日下午,学习方式为个人自学。第三次中心组学习时间定于2008年3月26日下午,学习方式为集中学习。
三、 学习活动要求
(一)在集中学习时,由市总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导小组副组长指定发言人员,发言人员要求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发言提纲,其他人员围绕大讨论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主题展开讨论。
(二)参加人员重点围绕市委提出四个方面问题,结合工会工作实际和所分管业务撰写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理论性文章或学习心得体会,并于4月18日前交市总办公室。
附:市总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参加人员名单
中共柳州市总工会机关委员会
200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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