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工办字〔2011〕39号——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11-28]
- 柳工办字〔2011〕38号——工会系统工资集体协商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11-28]
- 柳厂开办〔2011〕3号——开展“厂务公开巡视月”活动的通知 [11-4]
- 柳工办字〔2011〕32号——关于举办工会干部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8-24]
各县总工会、各城区工会、各产业(行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高新开发区工会、阳和工业新区工会、市私企工会、各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家、自治区、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我市开展禁毒人民战争的部署,组织好我市禁毒预防战役,掀起禁毒人民战争的高潮,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实现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抵制毒品,参与禁毒”的禁毒主题,进一步营造健康向上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良好氛围。根据全国总工会、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在全市开展职工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月暨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以下简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自治区、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坚持广泛性、多样性、经常性和针对性的工作方针,以切实维护和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权为目标,广泛宣传发动,狠抓教育落实,进一步浓厚全民禁毒氛围,强化职工禁毒意识和拒毒自控力,服务“平安柳州”建设,推动和促进我市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活动时间
2005年6月起推动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的开展。
2005年6月20日—7月20日为职工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月时间。
2005年6月25日举行开展全市职工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月暨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推进会。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职工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月活动。
1、举行全市职工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月暨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推进会。
由市总工会及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到公共场所设立宣传点;结合全市职工广场文化活动举行全市职工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月暨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推进会。
2、举办现场政策咨询、宣传活动。
在宣传点及各企业向职工群众免费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围绕禁毒工作的主要内容进行宣传活动。
3、基层工会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各县总工会、各城区工会、各产业(行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高新开发区工会、阳和工业新区工会、市私企工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宣传方案,采取适当方式组织本级所属单位开展宣传活动。
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充分利用闭路电视、广播、橱窗、板报、俱乐部等工会宣传活动阵地,向职工群众进行禁毒宣传,同时促进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二)开展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
1、认真配合创建无毒单位。各级工会组织要带头配合所在单位创建无毒单位,杜绝工会干部涉毒案件发生。坚决做到不生产、储藏、运输毒品,不参与与毒品有关的各种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争做文明企业、无毒企业。要积极开展“零计划”宣传教育活动,保持职工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2、积极争当无毒职工。各级工会要教育职工爱岗敬业,积极投身学习型组织建设,争做道德型、知识型、技能型、健康型职工,自觉远离和抵制毒品,做到不吸毒、不贩毒、不制毒、不种毒,积极勇敢地同一切涉毒犯罪行为作斗争。
3、加强职工家庭毒品预防教育。要在职工及职工家庭中广泛开展禁毒防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禁毒健康知识,使职工了解毒品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要通过张贴画报、发放材料、知识讲座和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禁毒防毒,提高职工自我管理教育能力和预防、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意识,营造群防群治的禁毒工作良好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各级工会要从站在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健康权的高度,加强领导支持,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性。要自觉把宣传教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勤议长抓,抓出成效。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二是把握重点。要围绕“抵制毒品,参与禁毒”主题开展“活动”。坚持以提高职工拒毒、防毒能力和参与禁毒意识为根本,突出企(事)业单位职工主体,尤其是青年职工、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职工子女等易染毒群体。要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禁毒宣传月(周、日)活动,始终保持“活动”高潮,扩大社会影响和成效。
三是注重实效。加大探索新形势下职工预防毒品宣传教育工作的路子和方法力度,努力做到思想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创新,使“活动”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富有吸引力。把宣传教育活动融汇于“平安柳州”建设和社会经济全面建设中,确保活动富有成效。
四是创新形式。要着眼职工个体和地区(行业、单位)不同特点,多途径开展“不让毒品进厂区(单位、家庭)”、“职工远离毒品行动”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把“活动”纳入职工道德教育中,与普法、科普、先进性和爱国主义教育等结合起来,丰富“活动”内容。要注意把“活动”向家庭、社区和学校延伸,倡导和鼓励职工及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社区、学校禁毒宣传活动。
开展宣传月活动需要禁毒宣传资料的请与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联系领取。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283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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