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工办字〔2011〕39号——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11-28]
- 柳工办字〔2011〕38号——工会系统工资集体协商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11-28]
- 柳厂开办〔2011〕3号——开展“厂务公开巡视月”活动的通知 [11-4]
- 柳工办字〔2011〕32号——关于举办工会干部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8-24]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总工会
柳工办字〔201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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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调研检查的通知
市财贸工会,各县总工会、各城区工会、柳东新区工会、阳和工业新区工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以及落实自治区总工会李达球主席在全区工会“两个普遍”推进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突出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全面完成全市工会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任务,定于2011年12月20前,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检查,调研检查的结果作为该项工作全年目标考核检查评分及年终工作奖励依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研检查时间
二、调研检查对象
市财贸工会、各县总工会、城区工会、开发区工会。
三、调研检查内容
1、查看基础档案;
2、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参考市总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指标);
3、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下年度的工作;
四、调研检查组成员:
本次调研检查由市总分管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市总领导带队,市总工会法律信访部具体负责。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胡臣思 市总工会副主席
组员:岳育巍 市总工会法律信访部部长
梁尚利 市总工会法律信访部副部长
冯 涛 市总工会法律信访部科员
张建林 市总工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站专职指导员
五、调研检查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准备,调研检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示范点等方式进行,重点汇报2011年度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制、覆盖职工、工资协议签订情况,推动工作的做法、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并形成简要文字材料
2、各有关单位对本次调研检查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分析问题,共商对策。
3、调研检查后,调研检查组将对各有关单位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定,评定情况作为该项工作全年目标考核检查评分及年终工作奖励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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